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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追债务

 04-27 14:27  悬赏 0  发布者:史贵芬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宿州 回答:(2)
我家的房子租给一家带孩子上学的,房租4300元一年,他先给500元就上房子。2015年阴历一月初六把剩余三千八百元付清,双方签字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则付对方一千元违约金。可他后来不愿再付房租费,说没钱,他搬走了,我这是学区房,被他错过寒假时间好租的时间了,我如何要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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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4月27日 14时30分
起诉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很好 我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7 14:30
支付剩余房租及违约金,其他的追讨无依据。因为他搬走之后,你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出租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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