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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天津公产房承租权纠纷,这个录音证据有效力吗?

 04-28 10:18  悬赏 0  发布者:flzx20……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您好,请问天津公产房承租权纠纷,这个录音证据有效力吗?
2014年11月1日执行的《天津市公产房承租人变更的办法》,原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承租人。我家的情况是:原承租人是我父亲死亡10年了(天津公产房10年前遗嘱继承不算,所有没有留下遗嘱),我们是兄弟三人,两个哥哥不在承租房处居住,此公产房一直由我一家四口居住,我们户籍也在此处。实际情况就是父母生前指定由我来承租的。去年,我和大哥商谈此公产房过户时,大哥明确说:“父母生前把这房给你住,就永远给你住,这房没我事”(我有这个录音,),这样如果去法院起诉,算不算大哥自己承认父母指定让我承租此房,是否只对大哥一人产生效力,就是大哥那份可以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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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0时47分
可以证明2点:其一,你大哥认可承租权归你。其二,你大哥指认父母生前说过房子(承租权)归你。 若二哥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确定承租权。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8 10:44
需结合其他证据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4-30 08:11
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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