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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份合同有效吗

 04-28 10:57  悬赏 15  发布者:xyc835……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平凉 回答:(14)
4月26日一位朋友说他表弟说有个房子出租,他想租房子叫我一同去看,我们三人就去了,房主赵向东(不是房产证上本人)正好也在,朋友的表弟还有另一个人给他家搞维修,赵向东说这个房子也卖,我问了一下情况说90个平米,两证齐全,且可过户,过户花钱不多。经要价还价,和在场的人搓和下,以29万元定事。
    后赵向东几次邀请我们去吃饭,并喝了酒,由于我从不喝酒,赵向东硬给我倒,被迫无奈喝的头晕眼花。后来回家便趴到桌子上睡着,赵向东和他老婆还有一个人找来说他很忙在一个中学上班下午就要去学校,要快点签合同,他拿了一份打印好的合同让我签,我恍恍惚惚看了一下大概提了些问题,他说让我放心,它是国家单位的人绝不会骗我的,他很忙要不让我跟他到银行先去取款交定金,让另外二人去重新打印一下合同写全面点。我说我共有16万元,其中一笔10万的买了基金,可能到5月十几号才能到,一笔6万的是定期但可取出来,他说干脆把6万的取出来交给定金,剩下的到5月底交清,就这样到银行取款把6万元付给了他。回来后那俩人把合同也打印好了说照我的意思修改好了。我刚要看合同,赵向东说他要提前说明一下,房产证上可不是他的名字,是他姑父李根掌的,他必须签李根掌名房产证才有效,当时我怔住了,那怎么行呢,他解释说这个好办,让他姑父补写一份委托委托书就行了,他见我愣住不想签了,说干脆他回家把房产证拿来让我看,一会拿来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还有一个关于该楼房(工商局家属楼)的册子给我解释,说它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名下已有一套房子,因今年新政策二套房要交什么款,房产证是今年前几个月刚补办的,所以办在他姑父名下了,要是我还不放心让他们一块的另一人(说是某税务局的领导,该人还自亮了工作证让我看)让他做见证人并在合同上签字,再次说他们都是工作人员不会骗我的,以后过户他们都能帮得上我,他很忙,马上要到学校上班了,再三求我不要顾虑,先签了有什么问题电话里给他说,一切好办。就这样忽悠我把字签了。
    我实在支撑不住,就晕晕乎乎爬到桌子上睡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这才看了一下合同,发现问题太大,想了想前后经过,疑点太多:
1.由于喝酒过多,我精神太过兴奋,状态偏激,有些失去理智。一心认为他对我很好。在几个小时内从看房、酒宴、付款、签合同匆匆了事。
2.说的是90个平米,合同上69.1平米,房产证好像63点几平米,实际建筑面积从未量过。
3.合同条款第四条中“乙方违约赔偿楼款的25%,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条款,应向乙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有”。对乙方没有违约没有写。
4.此楼修建快20年了,房产证是今年刚办的。房屋很陈旧,里面还是十几年前的装扮,钢门钢窗,水泥地面。
5.当时我以为90平米算,后来酒醒后发现合同里只有69.1平米,好像房产证里更少,这样算下来比买当地新房还要贵,过户费用还要我全部承担。
6.合同里没有平米单价和付款日期。
7.甲方不是产权人亲自签字,也没有合法的委托代理书。没有任何身份复印证件。

  晚上酒醒后才发现不对头,打电话过去赵向东说等他回来再说。次日(4月27日)早我到他单位找他说明情况,他说合同已签,必须按合同执行。

                                             2015年4月28日
附购房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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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2时34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对方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按照之前的说明,房屋本应该是90平米,所以,你们之前谈的和最终签订的合同差距太大,对方存在欺诈,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结合本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其次,房屋所有人并非跟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如果其并未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对方属于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那么如果房屋所有人不追人,该合同 属于无效合同。即使追认,那么因为对方存在欺诈,那么您也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最后,建议您收集证据,例如对方曾经告知您是90平米的房子,那么跟合同之前的差距非常大,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来固定证据,从而跟对方协商,要求返还定金,否则,您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一旦合同呗撤销,那么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对方需要返还定金,给您造成损失的,您也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8 11:47
你好!
首先,我国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醉酒不属于以上情形 。醉酒的程度对判决的结果无太大影响,您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刑法也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过,醉酒在法律的严格意义上分为生理醉酒与病理性醉酒,如果你是特殊的病理性醉酒可能会对判决有影响(当然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此事实),一般的生理性醉酒的人,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只是有所减弱,并不是完全丧失,而且醉酒人在醉酒前就应当预见到醉酒状态下可能实施的行为。你可以到银行付定金,所以你应该对你的行为负责。
其次,关于你们口头协商是90平,但实际是69.1平,差距很大,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你属于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在撤销前,建议你及时报警 。
最后,依据合同法48条规定,房屋产权证不是本人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房屋本人要在1月内追认,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你可以据此申请撤销合同。
综上所述,虽然你在喝酒状态签订合同还是对此负责,但合同本身是可撤销的。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28 13:13
您好!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5-04-28 13:19
需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5-04-28 13:29
你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5-04-28 13:43
您可以通过重大误解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5-04-28 17:04
1、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和他们去看的房产是90米,是你想买的房产”,签合同之前根本就没有看见过“买卖合同约定的69米的修建快20年了,房产证是今年刚办的。房屋很陈旧,里面还是十几年前的装扮,钢门钢窗的,水泥地面, 的房产”你可以起诉他们采取了诱骗、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明显的显失公平,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所看的所谓90米的房产就是合同约定的房产;那买卖合同有效,房产所有人补签合同后,你就应该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定金不能返还,还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5-04-28 22:36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对于你们所签订的合同,你存在重大误解,并且从对方向你说明房产的平米来说,存在欺诈的行为,况且对方出售该房产不是房产证上的房主姓名,而且对方所签订的合同的姓名为他人所签,并非房主所签,那么应当为无效合同。
     2、对于无效的合同,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理由就在于对方欺诈,以及该合同并非房主本人签订。
    3、建议你将你所说的问题与对方多次沟通,以录音的方式掌握证据,比如对方刚开始所说的是90平米,而合同中是69.1平米,房产证上的平米更少等问题向对方说明,要求对方修改合同价格等,这中间都应当看对方怎样说,作为你将来的证据。
     再有就是,在你醉酒的情况下要求你签订合同的事实也可以说明,要求在清醒的情况下再讨论该合同及修改合同内容等等,这些东西都可以进行讨论和录音。
    4、具体应当掌握哪些对你有利的证据,你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面谈,让律师为你进行详细分析和建议,因为,在网上有很多是无法为你详细分析和解答的;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8 22:42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结合本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实际面积发生误差属于重大误解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我国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内容显失公平的本案也是无效的认定。
所以说想撤销还是可以的,醉酒的问题自己还是有责任的,不要着急还是可以挽回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5-04-29 10:10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结合本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回复时间: 2015-04-29 11:33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该合同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合同。第一:如果你有确切证据证明你被对方灌醉的情形下签订的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主张此合同无效;第二:由于赵不是产权人本人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赵是无权处分,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建议你及时给产权人发函限定时间予以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赵无权处分,那么该合同就可以被撤销。
     建议来电详询以便更好地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5-04-29 15:46
首先你认为跟你签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那该合同应当经过产权人的追认,否则不发生效力;其次,合同内容和甲方描述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你在磋商中没有注意或者被误导,签订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证据来证明你是被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具体法规其他律师已回答详尽,不再赘述。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05-03 09:52
您好,!首先,对方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结合本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其次,房屋所有人并非跟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如果其并未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对方属于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那么如果房屋所有人不追认,该合同 属于无效合同。即使追认,那么因为对方存在欺诈,那么您也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最后,建议您收集证据,例如对方曾经告知您是90平米的房子,那么跟合同之前的差距非常大,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来固定证据,从而跟对方协商,要求返还定金,否则,您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一旦合同呗撤销,那么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对方需要返还定金,给您造成损失的,您也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5-0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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