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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东欺骗性乱收取费用的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 02-18 11:13  悬赏 20  发布者:falvz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0.2.6至2010.2.7结束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房东添加了一项补充条款:说有线费,保安保洁费57元,由我支付,当时我对该小区的有限保安保洁费的收取标准也不是很清楚,自己心想房东也不会在这个上面乱收费,所以也没多想。中间她过来收了一次,是按照每个月57元进行收取的,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直至2010年2.8房屋到期去交付房屋的时候,他说还有8各月的有限保安保洁费还没缴,直接从我的押金里面进行扣除了,当时感觉到这个不合理但也还是不清楚这个收取标准,在2010。2.9去该小区的物业和居委会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两项费用加起来也不过19块,他给我一个月收57块,给房东发信息希望能退还多收取的456块,他却说这是合同约定,不肯退还,我该怎么办,请各位专家给点意见
问题补充:
虽然我们房东是房屋中介,但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是我们私人签订,我是在网上找到他的房子
和他协商的解决,他却说这是合同约定,和物业公司没关系。属于私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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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8 22:45
你好,按照你所述情况,房东属于乱代收费用,你可以主张从房租中扣减。
回复时间: 2011-02-19 13:57
乱收费的话,可以要求返还或从租金中抵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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