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合伙联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高庆强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请教一下

山东-烟台 02-18 22:06  悬赏 0  发布者:青梅姐姐 给我留言  回答:(1)
情况说明:我父亲50年代靠勤劳致富,创办了自已的铁工厂。1956年公私合营,由于的父亲是最大的股东,所以仍旧用我父亲工厂的名字。我父作为企业投资人,领取了企业颁发的“股东领息凭证”,于1956年7月份开始领取股息,至1966年7月10号领取了最后一笔就不了了之了。
55年来这个企业发展良好,,无任何破产倒闭现像.
  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要求回复股东身份和投资回报?另这个案子有没有时效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1 15:34
关键要看当时的政策以及现在企业的情形,这牵扯到历史问题,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或者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