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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内蒙古-赤峰 05-04 08:10  悬赏 0  发布者:3w-8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母亲是在4月2日上赤峰市医院检查发现得了卵巢癌,并在有腹水的情况下于本月15日做的手术,4天后发现引流口有黄色液体,报告医生医生说没事,晚上又发现大量黄色液体 ,怀疑是黄色粪便。报告医生,医生说:明早问主任。第二天早晨医生又来换药 说主任说没事,近中午又发现大量液体,报告主任:主任怀疑是肠漏,让普外科来会诊。会诊结果是肠漏;大约晚上4点多进行二次手术,进行修补肠漏 ,手术后,5月1日拍胸片,经会诊检查未发现异常。5月3日病人浑身无力,经常头冒汗且无意识。再次会诊检查(5月1日)胸片说是肺部感染,且酸中毒,晚上生命垂危 ,送重症病抢救,至今未脱离危险 。请问是属于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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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4 09:21
需要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5-04 17:57
需要相关鉴定部门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5-07 10:40
你好,术中误伤其他器官,术后没有认真观察,没能及时补救,导致损害结果进一步加重,属于医院的过错。建议和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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