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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捡钱不归

 02-21 14:55  悬赏 10  发布者:632200……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在一个月前车祸中丢失的钱 在昨天被两个人捡到
有人看见他们分钱然后报警 现在警察只追回5000多 还有20000多他们不归还 现在警察也不怎么管 说的是追回这么多已经够可以的了 
我们要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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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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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2月21日 15时52分
上述案件可向刑警大队报案,说明上述两人行为已经涉及侵占罪,收集相关证人证据,若警察还是态度敷衍,收集该警察不作为的证据。

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诉讼
二、到辖区的刑警大队报案,或者要求派出所将案件移送刑警队处理,此人已经涉嫌侵占犯罪,应由刑警队对此人立案侦查.
   如果刑警不立案,你可到你所在区县的检察院反映情况,通过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对该案进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在此解释相关概念
所谓遗失物,是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现又无人占有,且非无主的动产。如果是遗失物,那么占有人不能取所有权,应当退还给所有人。如果拒绝退还,所有人可以依据“不当得利”,向人民法院起。
另外,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者,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可以构成侵占罪,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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