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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予与遗嘱的问题

 05-13 08:09  悬赏 20  发布者:fzyjb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1)
1、公证的时候如果明确说明将房屋赠予或立遗嘱给自己儿子,那子女夫妻是否共同享有该房的婚后共同财产。还有如果这样公证是否需要子女的妻子到场。
2、遗嘱或赠予是否可以签定为永久有效,即使以后改遗嘱也不生效。
3、如果在遗嘱或赠予给其儿子后,过段时间后该房产是否可以由立遗嘱人或赠予人对房屋进行售卖,要如何限制此种行为。
4、赠予与遗嘱方法哪种比较适用于我上面所描述的情况。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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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5月13日 09时10分
1、需要明确是赠与儿子个人的
2、一般不会支持
3如果没有过户也没有公正  可以
4、赠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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