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建新  李保忠  马云秀  
该问题已关闭

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应当得到哪些补偿

天津-北辰区 02-23 17:30  悬赏 30  发布者:tjluo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得律师您好:
     我2008年11月3日到的单位,今年1月份再次签的为期1年合同,但在2月22日时,单位通知“减员增效”,需要裁减20名员工,而我就是其一。在和我谈话时,说依照劳动法补偿1个月工资,然后给我张空白离职表签字,由于本人对劳动法不是很熟悉,故签下了自己名字。而该负责人在上面后加了“双方协商一致”几个字,当我了解到应赔偿不止一个月,而该负责人以欺骗形式诱使我签字时,这份单据是否还有效?据说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按这样应当补偿我2个半月。我是非弄户口,是不是还有失业补偿,等其它补偿形式及费用,望各位律师能给我详细解答,以解我多日忧愁,在此谢谢
问题补充:
我想知道,要求对方赔偿哪些项目 如何计算的,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19:22
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2-23 22:15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应当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江苏苏州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2685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732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4769
福建 莆田
人气:57051
福建 莆田
人气:20777
河北 保定
人气:2914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