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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需要本人从济南总公司调到潍坊分公司,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时候公司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潍坊 05-10 23: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由于工作需要本人从济南总公司调到潍坊分公司,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时候公司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到分店再签订劳动合同。到分店入职的时候,分店又以要办理社保为由要求我先办理失业证明再入职。并且在总公司办手续的时候签的薪资异动单是我的工资没有变化,可是到分店办完入职以后,分店通知我说因为我是调回户籍所在地,所以我的工资要与当地薪资水平一样,给我降薪600。请问我已按公司要求先离职再入职,还能进行申诉吗?还有这种工作调动是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社保、公积金)都应该是由公司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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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2 10:06
工资可以协商确定。前公司应当办理社保手续转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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