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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感情不和的证据

 02-23 22:18  悬赏 0  发布者:ldchem……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2)
1、一年前,我妻子找律师给我发律师函,说我散布她的谣言,我认为这不是事实。
2、然后,委托律师代理和我的离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还没有起诉到法院。
3、从那时起,她就回娘家未再回来。
我想咨询律师,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上面前2件事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吗?第一件事我需要找证据证明我没有散布过她的谣言吗?(如果需要可就难了)第三件事,我和她父亲的电话里提到过,我录音了,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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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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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2月24日 12时56分
如果你想离婚的话,她委托律师起诉可以作为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22:22
你说的情况都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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