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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产纠纷问题咨询

广东-珠海 02-24 21:19  悬赏 30  发布者:fangmi……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8年在老家县城购买了一套私人集资商品房,当时立的同合付款方式是,首先先付一半,后一半到房产证办理好后付清,时间为一年。但是实际已延时了一年多,而且后一半的款提前了一部份给卖方。现卖方总房产证已办理完毕,接下来是我们需要过户办理分证,问题现在是卖方要求我们再付部份款,并给他代办,费用开得很高,而且讲只能办到房产证,土地证只能给他们总证的复印件给我们,为止,我们想自已去办理,卖方有些不乐意。现在提出这栋房的总房产证及相关证件不是他本人的名字,是另外他们合伙人的名字,意思是如果我们自已去办理,有点不配合不想拿出总证出来,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非常急,请在线律师给予指点,我在线等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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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22:58
如是这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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