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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人

湖南-衡阳 02-25 14:21  悬赏 5  发布者:63541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三姐妹,父母双亡,家里有本谱书,谱书上写的是我妹妹的名字,她说只有她一个人是继承人,这样说对吗
问题补充:
我们三姐妹共同写了一份遗产分配协议书,她说她要反悔,能吗,在法律上谱书有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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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14:31
没有遗嘱的话,姐妹三人均为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1-02-25 14:31
你妹妹的说法不对,你们三姐妹都是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11-02-25 15:33
如果没有遗嘱界定继承人的范围,也无因法定情形剥夺继承权,那么,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到本案,你妹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2-25 15:37
你好!
    继承人就是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人,以被继承人为中心,可以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父母包括亲身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亲身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开始时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先由他们继承,其中配偶生存的,尤其先取走被继承财产的一半,其余按继承人人数平均分割,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因此,你三姐妹都是你父母的遗产继承人,家谱书只能家族之间认祖归宗的东西,属于家族内部之间对血缘关系、亲属关系的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遗产分配协议书属于如果属于你们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欺诈、威胁、恐吓等情形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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