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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纠纷

广西-来宾 05-13 14:04  悬赏 0  发布者:334045……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的门面在商场,是通过关系要下来的,别人租是一年18万,我租是15万一年,现在转让给第三方做奶茶了,现在商场说不给做奶茶,不给电用,原因是说我当时要下门面的时候是找关系要的,害得商场老板没有了那三万的好处费,现在商场老板要我去和他说清楚了才能给那个人做奶茶店。当时第三方问我可否经营奶茶店生意,我说房东同意你做你就做。收了他们的转让费和半年的租金(半年租金是交给房东的),也已经通过甲方(房东)的同意转让出去了,房东也知道是做奶茶的,并且在合同上写明了是经营奶茶店的。现在第三方要我退回转让费以及租金,但是转让门面是经过房东同意的,而且房也同意经营奶茶店。我原来的合同里没写明“转让门面要经过商场同意才能转让”,只写了“转让门面要经过房东同意才能转”,我已按照合同要求办理了转让。请问我有责任吗?或者说我现在怎么应对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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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3 15:13
没责任、商场无权限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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