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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地方政府提出

陕西-铜川 02-25 15:52  悬赏 0  发布者:zWS4897 回答:(2)
我是一个精神病残疾人,残疾等级3级,因30多年癫痫病史,至今无法痊愈,且每月2-3次,基本靠药物,护理及医护治疗控制,且伤失或基本伤失生活能力,有一子,刚大学毕业,为监护人,妻子离异6年,经济上因病退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或医保等,但地方仍定为特困家庭,而药物,护理及医疔费用过高,子女生活,就业,家庭生活经济,本人生存保障等,拟向地方政府或组织提出儿子及监护人当地就业要求,并能作好的调整,其中有关法律及政策等规定在此提出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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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18:4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无权就你儿子即监护人的当地就业向地方政府或组织提出任何要求,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2,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针对你的特殊情况,你可以请求地方政府主要是民政局或组织给予救济或照顾,是否批准,由地方政府或组织决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2-26 22:31
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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