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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山东-滨州 05-14 08:40  悬赏 0  发布者:hmlqia……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现有沿街商铺一套,房产证名字是母亲的,我上面3个姐姐,现有一个女儿,现在母亲和我一块生活,最近因为和妻子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我想咨询的是,妻子离婚后有权分割房产么?我的3个姐姐和女儿是不是也有分割这个商铺的权利,我需不需要让母亲去公证一下说明这个房产是属于兄妹四人和孩子的,这样妻子是不是就不能分割房产了?我的意思是房子是母亲留下的,既然妻子选择离开,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她不能或者少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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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4 09:27
可立遗嘱指定,由你个人继承,归你个人单独所有。
回复时间: 2015-05-14 09:25
您好,房子现在是母亲的财产,其他人无权分割,除非母亲去世,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5-14 09:31
你好,房子是你母亲的 没有你老婆的份
回复时间: 2015-05-14 09:32
你好,离婚的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均分,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房产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5-14 10:02
1、属于母亲的财产,无权分割;
2、除非母亲去世后,则属于遗产,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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