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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咨询

浙江-宁波 05-14 10:11  悬赏 0  发布者:zsy26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2013年和前女友一起买了套公寓,当初想着是结婚用的,就在网签购房合同上写了她的名字,份额50%。13年底的时候我们分手了。现在房子交付了,要去做房产证,房管处说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必须和网签合同一致,这样就是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我前女友也有50%份额了。房款全部是我出的,我想咨询下怎么样才能使房产所有权只有我一个人,是要向法院起诉还是公证?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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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4 13:38
你好!直接起诉,由法院确权,然后拿判决书要求做证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5-14 10:13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合理分割,男方可以出示房款的凭证,例如银行的转账、汇款凭证等。
追问:

房款都是我出的还怎么分割?这本来就是我的房产啊

回答:

所以你要出示票据证明房款是你出的,不然只能按照合同上的双方50%进行分割。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她不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则通过起诉解决。

追问:

过户我不是还要再承担次税费,这我不是损失太大了。

回复时间: 2015-05-14 11:14
通过法院起诉即可。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5-05-18 17:55
法院判决最大,可起诉到法院要求确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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