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丁云龙  
已解决问题

房屋分割协议纠纷

 05-14 16:49  悬赏 25  发布者:123ayq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安顺 回答:(1)
爷爷奶奶遗留下祖屋三间,奶奶于1985年去s,爷爷1996年去s,q下有一男二女,男系我父亲(巳于1993年去s),二女系大姑母和小姑母。爷爷奶奶去s前未对该三间祖屋进分割及留下任何遗嘱。2012年小姑母要求将三间祖屋(注:三间祖屋巳垮塌)靠右一间屋基分配给她修房使用,经商议同意将该间屋基分给小姑母。但考虑到以后及下一代不产生予盾,我建议小姑母新建的房屋不从该三间祖屋正前方的历史通道通行,而改由祖屋正后方通行。     祖屋正后方系供销社宿舍大院,小姑母在供销社宿舍大院内租住至今巳8-9年,与大院内居民都很熟,当时完全可以从供销大院内另开通道,小姑母回去后也与她的家人商议,结果都是同意我的建议,也于2012年9月21日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小姑母修建房屋期间可以使用祖屋历史通道运输建材等,修建完成后须从供销大院道行,不再从祖屋历史通道通行》,注:该协议有双方签字及在场人签字,未到公正处公正。  协议达成至今两年多小姑母并未对该间屋基进行修建。然而2015年5月11曰小姑母将我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协议>中约定的通道另开建于供销大院的约定无效,并要求从祖屋正前方历史通道通行。    问:法院会支持这份协议吗?我会败诉吗?   急需得到您的援助及解答,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8时42分
建议你带好协议到律师所面谈律师谈谈,以便于你能更好地掌握主动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评论者:孙鹏律师
时间:2015-05-19 16:54
协议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江苏南京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江苏苏州
四川成都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526
广西 南宁
人气:57112
江苏 南京
人气:15012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8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48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