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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先挑起事端,打架至对方轻伤乙级,我方也有受伤,现在该怎么办?

湖北-武汉 02-27 10:12  悬赏 0  发布者:PUH3351 回答:(6)
先因发生口角我方先动手,开始打架后,对方又叫了人,变成了两人打一人,后来报警,派出所来人各自去验伤,后来对方为轻伤乙级,说要赔偿一万元,我方还在商讨中,请问如果商讨无果,派出所会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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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7 10:27
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致人轻伤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电话 13366719701
回复时间: 2011-02-27 10:53
协商不成  轻伤以上有可能会关人
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2-27 11:09
    构成轻伤的你们应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受损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们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2-27 15:05
构成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与对方就赔偿问题好好沟通。
回复时间: 2011-02-27 16:06
对方构成轻伤,你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争取不走司法程序。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王建峰律师:  13971214013  18971349500
QQ:1597912064  
回复时间: 2011-02-27 19:04
你好。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由派出所调解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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