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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购买房产,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房产吗?

安徽 02-27 15:08  悬赏 0  发布者:gzts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前男方买了一套房产,给了他父母,我们结婚结在他父母的房子里,婚后也一直住在他父母的房子里,现有一女儿男方要求抚养,现在由于男方的完全过错,感情破裂,申请离婚时,女方可以索要一半房屋给自己的女儿吗?
问题补充:
注:婚前给他父母的房产是用的男方的名字,他在外工作,一年也难回家一二趟,结婚二年了,女儿也一岁了他不但没给我一分钱的家用,还因为他出事,我还给他寄去一二万块钱,当然现在我拿不出证据了,他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也是由我付的,现在因为他的过错,我们在办理离婚,他又拿不出什么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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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7 15:15
从你的叙述中看不可以的,从叙述中看房屋产权属于男方父母,离婚时这不属于分割财产范围。。但你可以向男方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2-27 17:43
房产属于男方父母所有,您无权要求分割的,可就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2-27 20:30
该房产婚前已登记在男方名下,是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你以及女儿都不能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2-27 20:55
房产属于男方父母所有,您无权要求分割的,可就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协商解决。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
回复时间: 2011-02-28 21:58
你可以要求他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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