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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改签劳务派遣合同,补偿金计算及以后失业金

江苏 02-28 08:41  悬赏 0  发布者:ZJ123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与公司从2005年起签了二次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底到期。公司让我们选择是改签劳务合同或终止合同或签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改签劳务合同的话公司说有补偿金从2008年算起,请问这个计算方法对吗?再有如果签了劳务派遣三年到期后我不愿续签而终止劳务派遣的话,以后可以拿到失业金
问题补充:
合同到期后我要求跟公司签无固定期合同,而公司不同意跟我不再续签的话,请问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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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8 09:3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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