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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与财产赠与?

江苏-扬州 05-16 21:17  悬赏 0  发布者:nohavo……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已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过户给子女,房产证与土地证都已办妥;之前,因父母(实际购房者)考虑房产税的问题,才将第二套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写在子女名下的;这算是“财产赠与”行为吗?且父母与子女两方在过户房产之前,并未签订专门的协议。双方现因房产处置问题出现矛盾;父母还能收回另一半的房产吗?如果,将此房产变卖为现,变卖为现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子女能否索要变卖为现的财产的一半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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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6 21:23
算赠与,不能随意撤销,指定赠与子女个人的,是子女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5-16 21:22
从法律上讲,该房产有一半是子女的,出售所得有子女的一半。赠予不动产,如果已过户就不能反悔了。
但从家庭和谐来讲,子女应尊重父母,该财产虽然父母已经赠予了一半给子女,父母无权收回了。但一家人为了钱而伤了感情,作为子女的就得不偿失了。
回复时间: 2015-05-17 16:54
赠与已经完成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收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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