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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事宜

 02-28 19:20  悬赏 30  发布者:frzbc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2)
我2000年9月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合同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因为我闲工资低,提出不再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单位和我签订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申请内容如下:到2010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本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辞去从事的**工作,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声请人:(本人签名)。
  同意(本人)同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12月份工资,按劳动法规定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名)
       2010年12月16日
  单位给我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到期。我想问问,我能在原单位得到什么补偿,能得多少?如果能得到补偿通过什么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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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01日 16时17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8 19:21
自己不续签的,单位不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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