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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以何名义起诉男方,男方是否构成遗弃罪

河南-平顶山 03-02 14:09  悬赏 0  发布者:诀别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的一个女朋友和一小伙同居三年,本要结婚,结婚证已办,可男方父母突然又不同意,强行将小伙带走,现在我朋友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们,男方是否要赔偿女方的青春损失费,是否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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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2 14:12
    不构成遗弃罪。可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3-02 14:14
起诉离婚。他们交往结婚都是你情我愿的,没有什么损失可言。法律亦不支持青春损失费。对他妻子不构成遗弃罪。
回复时间: 2011-03-02 14:34
不能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未构成遗弃罪。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为合法夫妻。
回复时间: 2011-03-02 15:18
不构成,
回复时间: 2011-03-02 16:04
无须赔偿,不构成遗弃。
回复时间: 2011-03-02 16:23
如不能在一起生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不构成遗弃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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