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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摔伤,公共方负多大责任?

河北-唐山 05-20 07:58  悬赏 0  发布者:13832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带孩子在3月去游泳池玩,结果由于水池地板砖太滑,不慎摔倒,造成脚踝骨折,需要两次手术,花费大约4万元,另外孩子正处于中考阶段,也不得不休学,大人还要请假看护。找公共方,说只负责保险部分(他们入了保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到底多少不知道),其余不负责,这种说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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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0 10:12
据你所述,其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你们所受的直接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5-20 10:25
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需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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