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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还建房

 05-20 10:54  悬赏 5  发布者:longpi……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1)
我家与2011年拆了老房子,老房子面积为100.当时我家有3口人,父母和我。
我与2012年5月结婚,与同年9月生了一女儿。
  今年5月大队说要分房子,但是合同上只有我和我父亲的过渡费,没有我母亲及妻子孩子的。
  我家户口在凤凰山红光村,但是房子在凤凰山么铺村。
  我想问下,我能找凤凰山么铺村要我母亲及妻子孩子的过渡费吗?
  我听说国家规定的人均面积不足30平米的可以声请低价购买还建房,我现在5口人,
90平方的房子肯定不够住,我能声请购买低价还建房吗?能购买的话找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房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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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22日 10时10分
您好!
拆迁协议一旦签订即生效。拆迁后结婚生子一般没有新添人员的份额。但是可以主张您母亲的份额。
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公开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关于武汉市蔡甸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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