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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纠纷问题

广东-广州 05-21 00:03  悬赏 10  发布者:kama22……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想问个房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我爷爷几年前去世了,留下了一套三层高的房产,由于房产只有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前并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根据法律其中一半是属于奶奶的,而剩下一半的继承权则是属于所有直系亲属的(即父亲及其他兄弟姐妹)。

我想问的事,当初父亲参与了买房的付款,在宅基地证上也有父亲的名字,但从宅基地证转成房产证的时候,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消了名字,按理说这套房产变成了完全是爷爷一个人所拥有,而父亲在早年就移民了,他还有继承权吗?现在他想要回自己那一半权利,我们应该怎么做?

另外,现在奶奶想把那套房产在市场上拍卖,按理说除了奶奶的签名以外还需要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名,但由于父亲已经移民了,在法律上面父亲的签名还是必需的吗?

问题有点多,等候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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