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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赠送

 05-24 19:03  悬赏 25  发布者:QQ2007……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21)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婆婆名下有套住房想赠送给我  应该要些什么手续  她以后要是反悔还能收回去吗  谢谢
问题补充:
对了公公和婆婆都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24日 19时12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婆婆有套房子赠送给您,建议你们先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对方将其房产赠送给您,并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其次,办理完公证后,可以让您婆婆跟您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缴纳相关税费即可。具体材料,您可以到房管局详细咨询准备。
     最后,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不动产登记在您婆婆名下,那么如果其要赠与,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您才能享有所有权,或者将赠与协议公证后,其也无法撤销赠与,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解决。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5-05-24 19:13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我的补充: 2015-05-24 19:18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我的补充: 2015-05-24 19:29
对于房屋赠与,需交契税与个人所得税。其中,房屋赠与不分何种形式,受赠方需要缴纳3%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3种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免缴: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②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③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如果满意,还望您能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我的补充: 2015-05-24 21:32
您好,如果属于公公婆婆共同财产,然后由双方共同赠与您并办理公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4 19:12
你好!房产过户之前可以收回去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24 19:25
可到房产部门办理赠予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5-24 19:28
1、你和你婆婆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2、办理公证书后持公证书到房产登记中心将房产更名过户到你的名下。3、更名过户后不能反悔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3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24 19:35
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或过户,以免将来赠与人随意反悔。
回复时间: 2015-05-24 19:48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你没说,你公公是否还健在?你公公在不在,办理赠与的手续是完全不同的。
回复时间: 2015-05-24 20:02
过户更名为准的。
回复时间: 2015-05-24 20:09
你好!
首先,你婆婆的房产赠送跟你,要签订赠与协议,如果经过公正是不能撤销的。
其次,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你可以持公正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到你名下。这样她以后反悔也不能收回去。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我会为你提供全程指导和帮助。
我的补充: 2015-05-24 20:24
附相关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回复时间: 2015-05-24 20:30
1、双方写个赠与协议,公证更好;
2、及时过户,否则你婆婆可以撤销赠与;
3、缴纳先关税费。
回复时间: 2015-05-24 20:32
你好!写个赠予协议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5-05-24 21:17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你需要确定这套住房是在什么时候买的,是谁的户名,如果是你婆婆的个人财产,你和你婆婆签订赠与合同即可,如果是你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就需要他们两个人与你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要明确约定,该房屋是赠与你一个人的,你老公不是受赠人。
    第二,签订赠与合同,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所以,为了防止公婆随便撤销,你可以将该赠与合同去公证处公证并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过户的话,户名要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写的是你老公和你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是属于共同财产,你只有一半的产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加问题,如果你满意,请将我的回答设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5-24 21:36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在我们浙江房产管理还是比较细致的。您首先要看该房屋的取得的时间,如果是您公公婆婆婚后取得的房屋不动产的,那么您就必须知道这是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赠与就是要两个老人一起做出决定,一起处理该房子的事实。
   二,在老人没有异议的前提下,我们就要说方式的问题。两个步骤,一个是公证,另一个是房产过户。签订一个赠与合同然后公证,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一下就可以的了。问题不是很大。
    相应的税费也不会很多的,直接支付掉,一次性办理就可以了。
   三。综合来讲,您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房屋更名的问题,在基于产权明确的前提下,做出一个赠与手续办理下的法律变更。依据的是物权法的规定。只要事实明确,可以依法办理生效。对您来说权益是有保障的,这是明确肯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加我好友,点我头像就可以了,我们长期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5-24 22:08
你好,建议先签订一份赠予协议,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5-24 22:15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想要告诉你的是,你婆婆直接怎送给你,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可以的,但从我国税法规定不合算。
      其次,房屋赠与只要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就归你所有,反悔也无用,因为从法律角度已经履行完毕,她无法撤回。
      但是,会有更好的方法解决税费问题,具体你可以电话咨询。
      如我的回答你能满意,可选为满意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4 22:33
您好,签订赠予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5-25 10:43
先跟你婆婆签订赠予协议,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5-25 11:06
要你公公和婆婆同意,写一份增与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后,并过户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当然,你肯定得孝敬公婆,不给他们撤消增与的机会。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5-05-25 11:09
1、赠与房产,首先需要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然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2、该房产属于你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俩位老人共同办理公证;
3、如果赠与协议有附加条件,受赠人违反约定,赠与是可以申请撤销。
回复时间: 2015-05-25 11:11
你们三人一起 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声明赠与你一人
过户后 无法反悔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5-25 11:22
你好,为了保障赠与合同的效力,或者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办理赠与公证。这样最能够保证受赠人的利益。赠与公证不可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回复时间: 2015-05-25 11:38
二人要同时赠与才有效,可办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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