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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父母离异,房产公证到我名下,祖母是监护人,前几天突然发现房产证上写的是祖母的名子

安徽-宿州 05-25 13: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父母离异,房产公证到我名下,祖母是监护人,前几天突然发现房产证上写的是祖母的名子,到房产局问,他们说可以更正过来,但要更正成我和祖母的共有财产,说当时过户时居委会的证明写的是我和祖母两个人的名字,要改成我一个人的就要重新过户,过户费大概一万五左右,但是明明有公证书啊,居委会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现在必须重新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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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5 16:06
你的祖母可以将其名下的份额赠与给你。居委会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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