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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后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05-25 15:01  悬赏 0  发布者:小志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2)
我在公司已工作7年多了,现在还差两年合同没到期,我在2003年出的工伤,造成一中指末节中断残缺,但没有报工伤,原因已过时效,但公司承认我是工伤。现在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我那些补偿。我已休病假几个月,这样算自己的上一年平均工资可能会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820,那该怎么算? 
还有没有报工伤只能和公司协商解决吗?如果公司一点工伤补偿也不给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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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45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5月25日 16时36分
1、一般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工伤赔偿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有几个同事作的证言,和现在的诊断证明.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25 16:52
你好,对于最低工资,要是单位给你缴纳保险,那么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对于工伤由于时间较长,很可能失去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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