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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急、急

北京 05-25 15:44  悬赏 0  发布者:康一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公司租赁北京一个人的厂房,租赁期限到今年8月,租金已经全付。也投入了生产设备(设备有一部分是租赁的出租人的,进行了技术改进),进行了装修。现在通过打听,了解到该厂房用地可能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现在联系出租方,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无法联系。我方想登报,但又不知道登报和出租方说什么。怎么样才能维护我方权益,是向法院起诉吗?起诉什么?装修等费用、租金、技术改进对方能赔偿吗?(我们签的合同对这些费用没有约定谁承担)给点意见。可行的,我方将聘请为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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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25 16:14
如果确认该厂房为违法建筑,可以直接起诉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5-25 16:29
主要还是要看你们与对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约定。另外,你们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如果在这之前,你们没有因为出租方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受到影响的话,起诉出租房要求其承担责任比较困难。
回复时间: 2009-05-25 19:08
以合同约定为准,可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5-25 20:08
你好!
你的损失由出租方来承担!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05-25 21:10
关键是找到出租方。
回复时间: 2009-05-25 23:26
可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5-26 06:49
根据厂房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具体确定,如果出租方没有出租权,可以获得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5-26 11:26
以合同约定为准,可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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