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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撞了人

四川-乐山 05-27 00:41  悬赏 5  发布者:460239…… 给我留言  回答:(2)
是这样的,我骑电动车载了一个人,行驶在非机动道上,当时是分了人行道,非机动道,机动车道的,我载了了一个人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道上停了一辆面包车,车外还有一个人在等人行道上的人过来,人行道上的个人打着电话要下台阶经过非机动道,跨过护栏上面包车去耍,当我行驶到那个位置的时候人行道的行人突然就下来,我都来不及做任何防护措施,结果就撞上了,当时报了警,打了120,交警托了我的车,扣了我的身份证,我们三个人都受伤了,行人相对来说伤情要严重点,行人都住院医了一个星期,伤情有所几乎没什么大问题,就是眼睛还痛,我们就到交警队去处理,结果交警说没保险,叫我们自行协商,结果多方说我百分之95的责任,现在医药费我们三人花了接近7000元,行人垫付了2000其余都是我出的,我现在没钱,对方还要喊我出钱,我想问哈我该怎么处理,我的责任究竟有多少,不知道要出多少钱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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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7 22:54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5-27 09:42
你好,责任划分需要咨询交通管理部门,协商不成就等对方起诉解决,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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