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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

江苏-南京 03-07 17:32  悬赏 0  发布者:马天宇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母亲在98年去世了,父亲在2009年去世。父亲有3个儿子,在04年时将两个儿子赶出家门,和第三个儿子生活在一起。父亲中风,第三个儿子一直拒绝其他两个兄弟和父亲见面。现在父亲去世了,他想占有父亲的房子。据说他手里有一份有公正过的遗嘱,可是我们都没有见过。父亲是个文盲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我们对此遗嘱的真实表示怀疑。我们应该怎样维权?他能得到那个房屋的全部产权吗?那屋子是否还有我母亲的产权?如果有,我父亲的遗嘱是否能分配我母亲的那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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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7 17:36
你父亲无权处理你母亲那部分财产,你可以起诉要求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3-07 17:39
你是你父亲赶出家门的那个吧,没有尽赡养义务。
遗产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不识字,但是可以找人代书。
回复时间: 2011-03-07 17:40
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3-07 18:01
首先,即使不识字的文盲,照样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审查其意愿表达的真实性;
其次,您母亲的产权在她去世后已经发生继承,只不过没有析产,继承的事实仍然存在;
第三,如果您父亲通过公证书将全部房产赠与第三个儿子,则只不过则第三个儿子能得到四分之三的房产,其余二子各得八分之一。因为您父亲无权处分属于您母亲的那份遗产。第三个儿子不可能得到全部房产。
第四,你们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析产。
回复时间: 2011-03-09 19:28
至于你母亲的那一份,你们已经继承属于共同共有人,只是没有办理登记而已,你父亲不识字,仍然可以公证办理遗嘱,你们可以提起确权诉讼,本律师代理过多起与此类似的遗产继承、共同共有确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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