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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期如何计算

上海 03-07 17:36  悬赏 0  发布者:小蝈蝈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的朋友(实际工作期限20年)自2005年7月应聘跳槽进入北京一家公司工作至今。09年12月30日,他因癌症入院,但当时请的是年假。后来,从10年4月1日开始,他开始请病假。请问我的朋友的医疗期,应从09年12月30日起算,还是10年4月1日?另外,自2005-2009年间,他因感冒发烧请过5天病假,请问这几天病假对他的医疗期是否有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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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7 17:52
如果公司确认之前所休是年假的话,医疗期应从4月1日起算。
不受之前的5天病假影响。
回复时间: 2011-03-07 18:56
1,年假不可能有那么长的时间。假如按法定的15天计算(排斥公司给予的福利休假和合同约定的休假外及合同约定年休假可以累计外),则,从10年1月15日开始即开始计算医疗期。注意的是,医疗期是累计计算的,不需要一次性用完的。
2,5天病假问题。除单位扣除了这5天的工资则不计入医疗期外,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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