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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维持原判后,就没机会翻案了吗?

北京-丰台区 05-26 15:00  悬赏 0  发布者:渴望阳光 给我留言  回答:(9)
二审维持原判后,就没机会翻案了吗?在中国是不是有很多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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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江西-九江]
  • 阎庆律师 VIP
  • 电话:13907029183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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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5-26 15:06
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09-05-26 15:08
二审终审判决以后,如果你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09-05-26 15:36
二审维持,根据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是再审也就是你所谓的翻案的途径和方法。

回复时间: 2009-05-26 15:37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09-05-27 08:01
你可以采取走申诉司法救济程序主张和实现你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5-27 11:35
可以通过申诉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09-05-27 12:13
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09-05-27 12:24
可依法申诉,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
回复时间: 2009-05-28 19:04
你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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