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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款

陕西-榆林 03-08 21:50  悬赏 10  发布者:cKJ9118 回答:(4)
张某和孙共同借李某十万元,经销木才生意,借款期限一年,到还款期限时李某催要张某还款,孙某不还,张某无奈借款10万元换给李某,李某出具收条张某还款,此款张某该怎么向孙某追偿垫付款?如果让张某到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怎样断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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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8 22:06
张某手中应有张某和孙某共同借李某十万的欠条,和李某出具给张某还款十万的收条。法院就会判决孙某返还张某五万元。
回复时间: 2011-03-08 22:56
要具体看借条、借款的用途等情形,然后才能做出判断。
回复时间: 2011-03-08 23:5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张某和孙某共同借李某十万元,对李某的债务而言,张某和孙某负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张某和孙某内部有约定各自清偿比例,也不得对抗李某,而内部约定,只对张某和孙某具有制约作用。张某偿还了所有债务后,有权按照事先约定清偿比例要求孙某偿还。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法律推定张某和孙某平均承担清偿义务,即张某可以要求孙某偿还五万元债务;
    2,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法院应该怎样断决此案,关键要看张某和孙某两人内部之间就清偿借款比例事先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内部平均承担清偿义务。清偿所有债务的张某,有权对超出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向孙某追偿。
    3,不作具体分析,简单的给出答复,都是值得商榷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3-09 12:22
直接起诉追偿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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