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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抢村民土地20年

黑龙江-哈尔滨 05-30 10:21  悬赏 0  发布者:永不放弃as…… 给我留言  回答:(0)
1995年1月1日,当时任鸡西市常委宣传部长符凤春纵容、支持其丈夫,通过密山市白泡子乡长林子村委员会主任的亲属关系,以私自签订《开发荒原承包合同》为手段,强行霸占了长林子村土地两千二百亩,获取暴利6000多万元,可是,由于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符凤春的纵容和包庇,至今,李葆和王玉会二人仍然霸占着这两千二百亩粮田。当时我们是被告,因为当时黑社会势力非常强大所以一直没打赢,他们私自承包村里土地根本没有开村民议事会,但是由于种种腐败原因始终法院都没采取村民意见,判他们签订合同有效,这是我的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判决书:本院对本案进行了复查,证实终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经查:长林子村委会与李葆等人所签订的开发荒原合同是经市招商办、乡党委、政府同意的,并在合同书上加盖的长林子村委会公章,不属于该村长个人所为。该合同以实际履行,具有法律效力。你们提出耕种的土地不包括该承包开发合同之中,没有证据证实。故你们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我想问这件事到底符不符法,国家干部承包村民土地是不合法的,我想在打这个官司还有希望吗,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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