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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山东-淄博 03-11 10:45  悬赏 30  发布者:wwwxia…… 给我留言  回答:(5)
老父亲和继母已80岁了,75年组合的家庭,现继母提出离婚,要求分割爷爷遗留的老宅和他们的福利楼房。爷爷2001年去世,遗留的老宅是村里分给我和生母的宅基地上建的,因生母去世的早,父亲是工人办房产证时我未成年,只能落在爷爷名下,后来也一直未改。在2006年老父亲和我姑姑做了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姑姑放弃归父亲一人所有,并且房产证已经变更。老父亲和继母的福利住房全有老父亲出资买得,继母只有31年的工龄,每年折210元,占整个出资购房的13%。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老父亲和继母75年结合时有口头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并且继母也承认她住房拿房钱吃饭拿饭钱,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老爸还有20多年的家庭收支明细账都能证明这一点。请问律师:通过公证归父亲一人所有的老宅,继母有权分得吗?在夫妻有口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父亲和继母的福利住房是不是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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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69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3-11 13:54
没有确切的证据会按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11 10:50
除非能证明夫妻之间的约定,否则按共同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11 11:03
对老宅你继母有权分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约定而对方又予以否认的,那么不能要求按比例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11 11:03
姑姑放弃的是对该房的继承权,该房为婚后所得,应为共同财产,福利房也为共同财产。如有证据证明夫妻间协议的,可以依协议处理,否则均视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11 11:26
需要举证证明有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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