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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没有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吗?

陕西 03-11 13:04  悬赏 0  发布者:SHX139…… 给我留言  回答:(3)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没有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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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11 13:33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比照你们的情况,应该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
回复时间: 2011-03-11 13:16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回复时间: 2011-03-12 11:1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不符合再婚生育的条件,不可以再生,否则属于计划外生育,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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