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售楼小姐签字承诺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

山东-东营 06-02 14:41  悬赏 20  发布者:sllhj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子未取得预售证前缴纳30%房款并签订协议,数月后仍未取得预售资格,房价下跌,售楼处提出换家人名字另缴纳1万元并另签一份认购协议才肯降价,并且协议注有不更名、不换房字样。售楼小姐答应以自己的名义签字承诺开盘时免费改回自己的名字,明显与格式条款冲突。本人担心到时售楼处不给更名,导致无法办理贷款,不能如约签合同致使房财两空。请问各位律师所签订认购协议以及售楼小姐书面承诺是否都有用,他们说要降价必须更名签协议,不知有何好对策?谢谢各位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2 18:28
预售证不能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追问:

解除合同是什么步骤,售楼处说我要是退房,房源他们立即可以处置,但房款退的要慢一些,我要求款到账才能处理我的房子,他们不答应,如果退款期间取得预售证或其他原因,可能会不会导致钱退不回来,而且房子也没了?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03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26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