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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中关于劳动者离职后保守秘密的期限

浙江-嘉兴 03-12 08:02  悬赏 0  发布者:HLc7527 回答:(2)
请问:劳动关系结束后,用人单位在不予支付任何保守秘密报酬情况下,劳动者泄密是否构成违约?所签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结束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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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2 08:55
保密是法定义务,如仍是秘密,就负有保密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3-12 18:14
保守商业机密是劳动者的一项义务,跟是否支持报酬没有直接关系,这与竞业禁止协议不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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