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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基地

山东-济宁 06-03 10:27  悬赏 10  发布者:ysm21j……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80年代初  我奶奶在村大队任村妇联主任,因为没钱给工资,就用集体的蝉丝屋抵工资,当时生产队的人都同意了,当时就说给你就给你了,也没说包括什么,也没说使用年限,因为当时不允许搞承包制,所以也没打个条。现在突然被大队给拍卖了。我的证据就是当时的一些相关人员,他们都可以给我作证,那块地是我们家的,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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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3 15:54
您好!
各地补偿标准或政策都有差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须经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国有土地征收须符合规划,经营用地或房屋征收要有停产停业等。
如补偿不合理或非法征收甚至暴力强征,建议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6-03 16:04
最好要搜集到书面的证据证明,具体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5-06-04 08:23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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