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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四年,因为性格不和决定分开,两个儿子的户口都落在他家

云南-文山 06-03 14: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两人结婚四年,因为性格不和决定分开,两个儿子的户口都落在他家。一个三岁,一个十个月。我能要回一个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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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3 14:19
可以一人抚养一个,也符合法律规定
追问:

他脾气爆燥,和解要是不可能的事,这种官司我能赢吗?其实两个孩子都是我带大的,他几乎不管。只是户口落入他家。

追问:

由于结婚时年龄太小,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只希望能要回一个孩子。

回答:

如果到法院起诉,你们这种情况可能会把小的孩子判给你

回复时间: 2015-06-03 15:53
您好!
◆针对性解答: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年龄,如果是三岁的孩子,抚养权取得的关键在于谁的抚养能力更强。 如果是十个月的孩子则一般是判给母亲,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支招: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事前收集证据十分重要。 
   您可以先收集一些证据,比如说(1)提供你们双方的工资条作为证据,证明各自的经济状态。如果您的经济条件比你的配偶差的建议不提交。(2)健康状态和性格脾气:如果您的配偶健康状态不太好或者性格比较暴躁曾经有个打骂孩子的现象的,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他不适宜抚养子女。(3)孩子日常如果经常是由您本人或者您的父母帮你带孩子的,可以成为一个有利的因素。(4)在抚养权纠纷中,为了孩子考虑还会考虑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
   最高院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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