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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协议,房地局不办理过户,户主死亡,无法到场公证,怎么办?

湖北-武汉 03-12 22:18  悬赏 0  发布者:zhengr……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9年与男方办理离婚,协议上写明2处房(户主均为男方),一处归我,一处归小孩,离婚后未公证,男方死亡(2009年),现房屋无法过户,房地局要公正处公证,公证处要男方父母到现场签订放弃继承权公证(男方父亲早年已逝,母亲在2010年亡)。怎么办?
问题补充: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谁呢?已死亡的人能成为诉讼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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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2 23:16
可以聘请律师利用诉讼方式过户并继承应继承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3-13 00:41
可以聘请律师利用诉讼方式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清楚,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回复时间: 2011-03-13 06:50
你好。建议找律师面谈较详细。需帮助可与我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13 19:55
可以聘请律师利用诉讼方式过户并继承应继承的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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