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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

 03-13 22:00  悬赏 25  发布者:k239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4)
你好:  父母生育了2个女儿一个儿子,我上面2个姐姐,母亲已过世,父亲现在多病在床,2个女儿因财产问题与父亲断绝来往,赡养和照顾父亲全有我负责,现在父亲要求我在他过世后不要通知2个女儿,丧事由我一个人操作不要2个女儿参加。考虑到2个姐姐行为及其恶劣(这里不详说了)我答应了父亲,现想请问我如果不通知她们就把丧事办了合不合法?父亲的遗嘱有效吗?是不是要去公证处公证?谢谢能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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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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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3月13日 22时22分
这个根据你的叙述,好像是你父亲口头说的话,而且仅仅是对你说的,这个一般的无效的,不符合法定要件。一般自书遗嘱或者公证遗嘱比较好。或者请律师代书遗嘱,也是不错的选择。具体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比较详细,明白了,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3 22:05
遗嘱有效,公证当然更好。
回复时间: 2011-03-13 22:07
答:1、可以按照父亲的意愿不通知她们参加;2、你父亲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时,有效;3、公证与否完全自愿。
回复时间: 2011-03-13 22:09
只要是你父亲在意志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写的遗嘱,那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做个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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