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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字句到底属于借条 还是属于借资 是不是真的像他说 已经过了有效期

江苏 03-14 09:31  悬赏 0  发布者:jiufei 给我留言  回答:(3)
江南时报连云港分公司东海分部因工作拓展需要,现向本部职工李-借资贰仟伍佰元,(一乃用作借资,二乃用作风险保金).在聘用合同解除后一月内还清借资款。特此证明。经手人:东海分部负责人:葛恒水 2004年12月27号。我多次问他要这笔款,他一直说没钱 ,2010年12月 我再次问他要这笔款,他说;这借条已经过有效期了。请问 我的这笔款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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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4 09:34
何时解聘的
回复时间: 2011-03-14 09:45
你好:你是什么时候被解聘的,再有就是每次你去要钱的时候能证明吗?这很关键!
回复时间: 2011-03-14 10:09
1需要明确聘用合同解除的时间
2.2010年12月前催款证明及时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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