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因果关系的证明

上海-闸北区 06-06 16:45  悬赏 0  发布者:继续战斗下去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当时没有就医,只开出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后查出伤病,交警又出具了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书。起诉后,我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指认就是对方把我撞伤的,对方应承担我入院治疗和伤残赔偿的责任,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有的话,是否已证明入院治疗和伤病与那次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已证明因果关系,还需另外再举证证明入院治疗和伤病与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的那场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吗?交警的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书也表明了我后来去医院和那场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性,由此可以看出,交警肯定我入院检查就是对方给撞的。事实上,自交通事故后,我就一直在和交警保持沟通,目的就是让交警固定我的伤或后来去医院和对方的关系,这也说明了去医院和那场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说明了检查出的伤病和那场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难道不是吗?欢迎各位详细提供自己的真知灼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6 16:49
这是不对的
回复时间: 2015-06-06 16:57
建议聘请帮助你,检查出的伤病和那场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鉴定,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6-06 21:41
交通事故的赔偿,对时间点要求非常苛刻,若事后就医,则不能当然的等于是本次的交通事故造成,交警事后出具的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书只是作为辅助证据,但不是直接证据。这起案件只能通过形成证据链来固定相应的事实,较复杂,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6-06 22:17
可以这样去理解,但并不绝对。
建议带材料与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2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04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0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955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8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