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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议的回复时间

福建-福州 03-15 17:53  悬赏 5  发布者:czw616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这当中的“三十日”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如果三十日内没有给出结论,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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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6 13:33
自然日
回复时间: 2011-03-16 12:13
要是有延期,可以投诉等。
回复时间: 2011-03-16 15:15
按法律程序办,你可以与他们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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