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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问题咨询下您!本人于去年6月份租了一个店面用于开设课外辅导学校

江西-南昌市 06-08 10: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您好!我有问题咨询下您!本人于去年6月份租了一个店面用于开设课外辅导学校,面积约80平米,当时房屋内无装修配备。为方便教学,本人出资装修,采用石膏板材料隔间,布置线路等各类人工费总计1万多元。现发生如下事件,本人于今年3月份和房东解除租赁,并拆掉线路等设备,只留石膏板隔间暂时不拆,并且与房东达成口头协议,待下个新承租人出现后,补偿部分装修材料费用给我,减少我的损失。6月,新承租人出现且房东未通知我,某日散步进过店面发现新承租人在里面利用原有石膏板隔间布置新线路,本人不知情,经过几番电话给房东和新承租人,都不承担责任,我好比吃了个哑巴亏,我想知道我能索要装修材料费吗?我的损失应该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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