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李波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我朋友是一家投资公司的业务员,今年初该公司老板跑了,他做了有二百多万的业务

陕西-西安 06-08 21: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朋友是一家投资公司的业务员,今年初该公司老板跑了,他做了有二百多万的业务,其中自己就有一百多万,现在公安局要求他将提成退了,否则就要抓人,他的钱全在投资公司,公安要抓他对吗?!请你帮助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8 21:11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涉嫌犯罪,业务人员收取的代理费、提成、返点均应当退还,退还的可以从轻处理。
以下是现行法律对非法集资共犯即涉案财物的处理规定:
四、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安徽合肥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河南周口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江西南昌市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092253
广东 广州
人气:3927167
安徽 合肥
人气:85966
山东 聊城
人气:2002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